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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話說得很貼切。戀人始終那麼喋喋不休,在旁人眼裡好似聒噪蟬鳴,


想把一生的心曲通通在有限光陰裡,唱給有緣人聽個清楚。  


 



吉蘿拉瑪‧琵蔻蘿蜜妮(Girolama Piccolomini)這樣寫給她鍾情的男子。


她的確有一堆話,一堆心聲要說給他聽。因為她愛他,永遠不怕沒話說。


說情話,需要勇氣的,尤其對處於十八世紀下半葉,兩性道德依然保守的英國婦女,


何況她還是一位有夫之婦。


 


愛情讓我們困惑,因為再怎麼理性的人,都會在萬分之一不理性的機率下飛蛾撲火;


而再怎麼用情緒思考的人,又都可能在一瞬間的理性光照下,毅然決然走出感情的泥淖。


萬分之一的理性,或不理性,就是一粒火苗,一顆種子,在最貧瘠的土壤上,都有機會燎原,


或破土茁壯。愛情的王國,沒有不可能的事。


 


但癡情的吉蘿拉瑪好像只說對了一半。當一個人深愛另一個人時,會迫不及待想說出一切心裡的話,


然而,被愛的人呢?他若無意,對那些摯愛的言語,會有話可說嗎?


癡情的人,勢必要面對這可能的殘忍。吉蘿拉瑪,這位勇敢的已婚女子,


老天並沒有給她的癡情一個好回報。她深愛的男人,一直保持緘默,


終其一生沒有回應她的追求。當我們愛一個人時,不怕沒有話說;


但被愛的人若無法回報等同的愛,他一定沒話可說。


 


上帝是公平的,祂既讓愛情滋潤乾涸的靈魂,祂也讓愛情感動不了的靈魂永遠不想打開緊閉的窗。


上帝的公平,讓我們看到愛情的溫柔與殘酷。兩情若相悅,愛情就溫柔可人;反之,則殘酷得可怕。


被愛情沖昏腦袋的,說了很多話,說了話的就會留下歷史;


不願被愛的人,相對顯得寂寞,我們不容易了解他們在想些什麼。


像吉蘿拉瑪如此癡情者,不分男女,在愛情文獻裡比比皆是他們的癡言顛語,


說他們是愛情國度裡的「主流勢力」並不為過,世人歌頌的愛情宣言十之八九出自他們。


 


他們或許在實際愛情上是輸家,在人類綿延的愛情史上,卻是聲音最大的贏家。


我不免同情那些被愛卻因無法接受,又不知怎麼辯解無辜的「非主流勢力」了。


類似那個被吉蘿拉瑪深愛的男人,他在想什麼呢?當吉蘿拉瑪不惜一切,


不怕身敗名裂的不斷寫情書給他,他為什麼不會被感動,或接受這場愛戀呢?


 


好可惜,我找不到什麼資料可以解答。也許,「就是不會被感動」,已經算答案了吧。


我們要因為對方一意的癡情,就點頭接納對方嗎?就算我們最終會被感動,


但「感動」等於「愛情」嗎?如果能在「愛情」的語義裡填充替代進「感動」,


那愛情就很像慈善事業,很像宗教訴求了。我有把握回答的是,我可以被很多事感動,


對愛情,我絕對不會因感動而去愛。


不會因感動而去愛。你喃喃重複著這句話。


 


我知道,很殘忍。可是只因對方誠意足,愛戀深,我們就應該被感動而接受愛情嗎?


愛情令人感動,是在雙方都感動於對方真摯的前提下,才有意義的。


深愛的一方,永遠會說出動人的話語,「我迷失在愛情的深淵裡。」、


「我親吻你,我為你畫一幅愛的圖像。」、「我吻你一百遍,我溫柔的擁抱你,


我用想像力繪一張有你有我的畫,沒有旁人也沒有旁物。」、「我要在你心靈的耳朵旁傾訴。」


、「我的夢裡都是你。」噯!這樣的情書,我可以舉出千千百百封,不管出身高低,


不論男男女女,倘若掘開了愛情的礦苗,於他,就是一座豐富的寶藏。


 


情書再美麗,卻叩不開那些無動於衷者的窗扉。沒辦法,就是沒辦法。


我何必在你的畫裡,我何必要聽你傾訴,我何必要任你擁抱,我何必在乎你墜落,我何必陪你入夢。


相應於那些癡心人的癡情,這些何必實在太傷人了,但你若不何必,苦的必然是自己。


 


有時候,我會這樣想,為了不傷人,戀人要先學會拒絕吧。


拒絕被你不愛的人感動,拒絕自己心軟。老天很公平,我們有一天也會被某一個人拒絕,


而且可能被拒絕得極其殘酷。由於我們曾經拒絕過別人,唯其如此,我們當能體諒對方的拒絕。


愛情不就這樣,人生不就這樣,溫柔只等投緣的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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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n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